第二章规划与建设《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六条广州市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广州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和交通畅通,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在广州买集资房通过什么手续才能证明房权归买主所有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第一条为了控制和减少雨水径流,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雨水径流控制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统一规划、源头控制、低影响开发的原则,使建设后的雨水径流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
区、县级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绿化、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雨水径流控制的相关工作。第五条排水总体规划和排水详细规划应当合理规划雨水滞留、收集、储存、利用和排放等设施,减少不透水面积,提高雨水调蓄能力,减少雨水径流。
2、广州的历史
广州历史文化广州是国务院公布的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早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先民就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揭开了广州人类历史的开端。据史料记载,在周朝,这里的“百越”人与长江中游的楚国人有过交往,“楚亭”就是为了纪念这种友谊而专门修建的。现在越秀山有“古楚亭”牌楼。“楚庭”是广州最早的名字。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秦平陵以南建番禺城(俗称仁孝城),广州史书有记载,至今已有2213年。
三国时,吴五年(公元226年),孙权迁到东吴,另立广州,即交广分而治之。广州之名取自原胶州府“广”字,后迁至番禺,故名广州。广州又叫“羊城”、“广州城”,因四季花开不败而被称为“花城”。传说古代有五位仙人骑着五色仙羊,手里拿着谷穗,来到“楚亭”把谷穗送给百姓,祝愿这里永远不闹饥荒。今天,越秀公园的五羊雕像是广州的象征。
3、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和交通畅通,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临时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内街(统称道路)。第三条本办法由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临时占用道路,必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方可占用。各区市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须经市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市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抢修市政、供水、供电、燃气、电信、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可以先行进行,但同时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4、广州市公园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公园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具有良好的绿化环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观光休闲等功能的公共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和专门公园。公园实行目录、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第四条本市公园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规范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第五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工作。规划、土地、公安、生态环境、水务、文物、价格、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5、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第三章保护和养护
第十六条城市绿地的保护和养护,按照下列规定划分管理责任: (一)城市管辖的公园、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由其主管单位管理。(二)市辖区的城市干道和立交绿地、广场绿地、小游园、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由所在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管理;辖镇的,由镇人民政府管理。(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单位管理。(四)住宅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由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六)铁路(公路)道路沿线、河道两侧和水库周围的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管理。各管理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好辖区内树木花草的松土、浇水、施肥、修剪、除草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更新、补种和处理作业中遗留的枯木和树叶、渣土。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对各管理责任单位的保护和养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的使用性质,占用的城市绿地必须限期归还,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6、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广州市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所辖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组织编制分区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市辖各区的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城市绿化规划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功能,利用和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绿化规划指标,按近期、中期、远期分步实施。城市绿化规划的近期目标应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绿化规划的中长期目标应当达到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指标。